CEC能效测试简介
CEC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-sion's)的简称,它的职责是使能源市场朝着良性竞争的方向发展。该组织从1976年开始推行的加州电器能效法规(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-ation),是美国唯一可以影响非政府消 费行为的强制性节能法规,在减少能源消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该法规规定,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,该法规为58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、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。按照该法规要求,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,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。
CEC测试范围及方法
在美国加州销售的58类产品需要做CEC产品能效认证,主要是针对家电,电源,灯具(镇流器或节能灯)。58类电子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的销售都需要做CEC能效认证,该法规具体分为能效指标要求、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。
CEC认证资料准备
(a)产品的名称:提供产品的全称;
(b)产品型号: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、品种或分类号等;
(c)产品预定的用途:例如:家庭、办公室、工厂、煤矿、船舶等;
(d)零件表: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仵及型号(分类号)、额定值、制造厂家的名称,对于绝缘材料,请提供原材料名称。
(e)电性能: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,提供电原理图(线路图)、电性能表;
(f)结构图:对于大多数产品,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、配料表等;
(g)产品的照片、使用说明、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。
电源CEC认证须知
此能源法案中针对开关电源的性能有特别的要求,它有2个等级”Ⅲ”和”Ⅳ”,即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,它对开关电源的空
载功耗和整机效率要求比较高:
对电源装置分两个阶段实施:
第一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,Ⅲ等级要求(适用于2007-7-1至2008-7-1):
铭牌输出 最小能效值
0~1W 0.49*铭牌额定输出
1~49W 0.09Ln铭牌额定输出+0.49
≥49W 0.84
空载最大消耗功率
0~10W 0.5W
10~250W 0.75W